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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姊妹篇 《周易》问答八十六 (第2/2页)
如本篇作者在讲述的是断案上应明察秋毫,才有利于刑狱。 这是用口中嚼食来比喻,寓意刑狱上要明察秋毫,不妄断刑狱。本篇内容就是围绕着这一问题展开的论述,不过作者从开篇到结尾全用的是比喻。 正如文章最后说“何校灭耳,凶”的道理。这是比喻,用戴住刑具遮住耳朵来比喻不能明辨是非,就走向危险,就会妄断狱讼,就会造成冤假错案。另一层意思是,不能明断狱讼,就是妄断狱讼,同样会导致凶险引身,即妄断狱讼是要触犯刑律的,这里是双重的警示。m.zwWX.ORg 从《周易·噬瞌》一文来看西周晚期已是一个建立刑狱制度的社会,作者不但让君子为政上行德政,而且在断狱上应明察秋毫,明辨是非。看来治国上不仅仅靠德教化,而且还得要刑狱制度。从《周易·暌》文里的“其人天且劓(赶车人受过额上刺字,又割掉了鼻子的刑罚)”,所反映了严酷rou刑惩罚制度。虽《噬嗑》文中讲述的是断狱上应明察秋毫,不可妄断刑狱,但作者则是通过咀嚼食物来比喻断狱上的道理。 故《噬嗑》一文是为君子讲述刑狱上要明察秋毫,不可妄断刑狱的道理。 《大象传》通过《噬嗑》而阐发出“先王以明罚勅法”的道理,其意是“先王由此领悟申明刑罚、颁布法令。”《大象传》阐发的道理与《噬嗑》文意到也有点符合,即都在一个范畴。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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