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政治哲学演讲(六)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周易》政治哲学演讲(六) (第1/10页)

    卷一:正本清源话《周易》

    第一章:《周易》文本探源

    第三讲:《周易》原创文本

    第一节:由《左传》里记载的"卦"例(《连山》或《归藏》)格式及春秋《周易》文本所使用《周易》名称做"繇称"为证,而推断出原创《周易》文本

    上一讲里我们讲了由《左传》一书里记载的筮例,所反映了以春秋《周易》文本卜筮以外,还存在着一种与春秋《周易》文本内容格式不同的“卦书”用于卜筮。

    在《左传》保留的筮例中,已把《周易》称“卦”了,即把春秋《周易》文本称卦书。但《左传》里记载“卦”说是有渊源的。在《左传》里的十三个筮例中直接称卦书的,是针对《周易》之外的“卦书”而称之。《左传》里出现的十三个筮例中有两筮例是《周易》以外的“卦书”筮之的筮例。

    现抄录如下:

    ①《左传·僖公十五年》:(前645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待?”

    ②《左传·成公十六年》:(前575年)“晋楚遇于鄢陵......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曰:‘南国戚,射其元王中厥目。’国戚王伤,不败何待?公从之。”

    从《左传》里的这两则筮例中看到,其称法都是“其卦曰”,这是与《左传》里所记"以《周易》筮之"时的说法不同。即以《周易》筮之时说“遇某之某曰”,而从无出现“其卦曰”的这种说法。显然,说明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