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三十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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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三十七) (第2/5页)

瑕”。这是根据什么而推断出先人杀过灵蛇的过错呢?推断祖先之事,看父母爻,父母爻是亥水,可能那时已出现地支冲害的说法。“已亥冲”,已火与亥水相冲犯。已又代表蛇,因十二地支又代表十二生肖。只有这样联想,才能联想到祖先冲犯了灵蛇。这一卦里的断法所得的“其辞说”,却与《左传》里的筮法不同了,是以“八卦纳甲筮法”取象类比人事吉凶,不再像《左传》里的筮法借用《周易》文辞当占辞的那种比类联想“推理”所问人事吉凶。这八卦纳甲筮法取消了以往用《周易》里文辞当占辞的筮法,八卦纳甲筮法就是京房创立的八宫纳甲筮法。

    《洞林》中这一筮例中出现的卦名与“其辞说”,笔者也只是按纳甲筮法推演了一凡。若从主卦与变卦及本宫卦取象与五行生克,再加上卦里的六亲取象等等,可以从多个方面去联想、类比、附会。因为这种方法本是想象出来的,即本没有任何道理。那么也就可以任意的去联想搭配,而推断出想要的结果来。

    总之,郭璞占筮后说出那几句话,而顾球跟踪访问落实,得知先人曾经砍伐大树,把一大蛇杀了。后又有路人过房舍时,看到过有龙牵车的现象。这不就一一对应了郭璞占筮所看出的那些“先知”之事,其姊的病也找到了原因,是先祖杀过灵蛇,就报应到他jiejie的头上,顾球的姐害病还就害着吧,也就没有什么怨言了。这种占筮说法,现在看来,确实是封建迷信,应当彻底批判。

    《洞林》里的筮例断辞,并不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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