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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二十) (第5/9页)
、宋的头上套。通过“遇水适火”,就可算出可行于否了。这种认识事物的方法,现在看来是多么的可悲与可怕,把国家百姓的命运当儿戏。我们前边已讲过,齐国是姜氏之间。“利于伐姜”,在这几个利害关系国家里一联想就想到齐国了。那子商与宋有何关系呢?宋国就是子姓。宋国的开国君主是商王纣的庶兄微子启。周公平定武庚反叛后,把商的旧部周围地区分封给微子启,建都商丘。这就是子商的来历。子商就是指宋国。这样就可从龟兆上的“遇水适火”,联系到齐宋两国。但这里面还有一些‘技术’问题。伐谁不伐谁,得联系上谁是水象,谁是火象。史龟又一联想就联想到,姜姓是“火”。而子商是“水”。这里的“适”是简化字,而末简化前是“適”(dí)。“適”通“敌”字,其意是“抗”。也就是水能胜火的意思。至于姜姓为何是‘火’,宋是“水”,后面有分讲。只要得出齐、宋谁是“水”,谁是“火”,那么不就知道伐谁有利与伐谁不利了吗?这正是通过龟“象”而套在所问的人与事的头上的一种认识论。把象征的“水”与“火”往有利害关系的诸侯国头上套,让问卜者不能不相信。取象成为了“因”,自然就能求得出“果”来。这种因果关系,就是中国传统上的,无论是龟骨占,还是八卦筮卜上的认识观。也是传统上的象数哲学与易学观。这就是封建社会的思维方法。卜可以这样推论,卦也可以这样推论,而且推而广之到社会制度与人伦关系也是这种推论。这就是“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及“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的根本目的所在。至于古人认为的“因”与“果”之间能否成立。古代可没有人出来做出理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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