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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周易》六十四文译解(四) (第1/5页)
第四篇《蒙》文今译与解说 (原文) “()蒙,亨。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困蒙,吝。童蒙,吉。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译文) “四、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是正确之道。 不是老师求教与童蒙,而是蒙童求教与师长。如同筮卜上讲的那样,第一次筮问,理应回答。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没有礼貌,不恭敬地乱问,就不予回答。这是有利于培养儿童独立思考的正确施教方法。开始对儿童启蒙教育,有利的做法是树立典范,但也不能脱离管束。若不这样,任其发展下去,就大失所望。披戴上勇士的甲胄,这样的人有出息,娶妻吉顺,是男子成家立业的根本。勤勉的对儿童施教,培养武士精神。若不亲身施教,就没有什么好处。受困于蒙昧无知,就会有耻辱。从儿童开始启蒙教育,这是很正确的事情。让儿童披上皮甲,击打锻炼,目的不是为寇,而是抵御外侵,保家卫国。” (解说) 本篇是围绕着儿童教育这一内容展开的论述,也正是围绕着命题展开的论述。这一篇文章的理论观点,又有点象古希腊城邦时期培养儿童为战士的那种教育方法。但又不同于古希腊城邦制时期培养儿童成为武士的那种制度。而“蒙”篇只是一种教育理论。中国古代并没有像古希腊时期那样让儿童脱离家庭有国家来培养训练成战士的那种制度。 “蒙”在甲骨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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