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七篇(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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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七篇(五) (第2/5页)

中国古代城市与以前氏族制度的延续性。侯先生这样讲道:"氏族遗制保存在文明社会里,两种氏族纽带约束着私有制的发展。不但土地是国有形态,生产者也是国有形态。在上的氏族贵族掌握着城市,在下的氏族奴隶住在农村。两种氏族纽带结成一种密切的关系都不容易和土地的连结。这样形成了城市和农村的统一。"

    "用这个特殊性和其他的文明做比较就可以看出:中国文明时代的亲族制度和国家的统一关系,就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氏族或宗族在国家形成后不但没有消失、消灭或重要性减低,而且继续存在,甚至重要还加强了。”(《考古学专题六讲》第12页)

    不过张光直引述侯外庐先生的那段话里说的“氏族奴隶”,笔者认为商周不是奴隶制。自然住在农村的是农民(“小人”),是农业生产劳动者。氏族贵族住在城市,而为氏族贵族生产劳动的氏族农民住在“邑里”的种田者,当然是隶属于氏族贵族的,但与奴隶是有区别的。中国古代既无出现如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奴隶制国家,也没有出现如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封建制国家。

    中国从原始氏族聚落进入城市聚落的国家形态,从商至清,只经历了稍有区别的两种社会形态。

    一是以血缘(王室)家族分封统治的国家模式(商、周);二是以血缘(王室或皇室)家族委派制(或官僚制),即委任臣奴统治的国家模式(秦至清)。商、周不过是以血缘管理国家的一种统治模式,而秦(追朔到先秦)以降不过是以臣奴代理王室血缘家族的一种管理统治模式而已。根本不同于西方出现的地缘管理,血缘管理正是氏族遗制的延续。

    中国古代(即前后封建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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