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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二十二) (第8/10页)
人们对它的理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又说:“《易传》解经的特点是,将西周作为占筮用的典籍哲理化,使其成为讲义理的典籍,为《周易》奠定了理论基础。” 又说:“《易经》作为西周时期算命的书,由六十四个卦象和解释卦象的卦爻辞组成,其解释卦象的文字即经文十分古奥,后人往往不易理解。卦象如何组成的?某卦象下如何系之某卦爻辞?也难以理解。如何依《易经》算命?为什么《易经》一书能算命?也需要加以解释。这样,自然形成了解释《易经》的各种著作,先秦时期形成的《易传》即十翼,即是为了回答这些问题而写作的。”(《易学基础教程》朱伯崑主编九洲出版社2002年第1版) 我们看到《易学基础教程》一书的绪论里出现的这些说法,是否是类似古代一则寓言里那个叫卖“矛”与“盾”的说法呢?既然已说“《易传》解经的特点是,将西周作为占筮用的典籍哲理化,使其成为讲义理的典籍,为《周易》奠定了理论基础。”可又说什么《易传》即十翼,是回答“如何依《易经》算命?为什么《易经》一书能算命?”这《易传》岂不还是解释本为占筮的《周易》如何占筮的吗?岂不与已说的“将西周作为占筮用的典籍哲理化”是个自相矛盾的说法吗? 而《易学基础教程》所说的《易传》是将占筮的《易经》给哲理化,是如何的能把说成是一部占筮算命的书,由《易传》变成哲学书的,是点金术,还是换项术。正愁找不到学界里似一种普遍的认为“是《易传》把占筮的《周易》给哲学化了”的说法是个空白或空头理论呢,可《易学基础教程》给出了答案。因为前面也举了一些大学问家的说法,认为《易经》是占筮书,而《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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