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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偃师曹安 (第2/6页)
忌讳。 以至于穿越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处理原身留下的因果,有些账要趁早还的。 八岁那年,‘曹安’家破人亡,一路逃亡,只身辗转此地,濒死之际落入河中,顺流而下,被千叶镇李家二小姐李毓秀所救,成了她的玩伴,实际上就是李家奴仆。 都是七八岁的年纪,又看这李家二小姐跟自己的meimei长得一般无二,原身便一直将她当成亲meimei看待,加倍呵护,百依百顺。 一面陪着她长大,一面苦学家传偃师术,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四年,只是别人不理解曹安的这种感情,加之这对少男少女天生出众的容貌,久而久之自然就有些流言传入李家主耳中。 盛怒之下的李连山命人将曹安打了个半死,赶出了李家。 但两人的联系并未从此断绝,偃师术小成的曹安,在镇上自己搭了个石坊谋生,并承诺以后每年给她制作一只傀儡,直到她十八岁。 今年是最后一次。 “可惜,你本就没多少武道天赋,还想越级制作傀儡,根本就是取死之道,偃师术的反噬不是你能承受的,不像我,这技能上辈子就点满了,这点小反噬完全可以豁免。”这是曹安融合记忆后的意外发现,请神术就是偃师术,虽有少许区别,但道理是一样的。 而偃师术在此界的表现,与前世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得你rou身,承你恩情,你的承诺和恩情我会帮你还,你的仇,我也会替你报,你安心去吧。” 曹安也知道原身听不到了,但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就在这时候,猛地听到门外一声锣响,李家仆从的喊声此起彼伏的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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