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44 (第1/4页)
个名字明明取得那么好,结果从你嘴里念出来,味道一下子就变了。” 所罗门评价不出埃利克这个名字到底好不好,只有继续迷茫下去,任由男人在表达完不满后,胳膊从后边伸来,抓住了他的手。 跟他的骨头还格外柔软的手掌相比,男人的手心很宽,手指骨节分明又修长,十分轻易就能把他整个手背包在自己的掌心里。 他的指间还夹着一支笔。 男人就用这个姿势,控制着他的手指捏住笔杆,然后,一点一点慢慢地移动。 笔尖在羊皮卷上滑动,似是轻盈而流畅地飞舞了几周,便在空白间留下了最是鲜明的字符。 鲜明得,就跟这个名字所代表的男人本人一模一样。 “念不好的话,不着急,先学会怎么写吧。” 就像这样,亲自带着他,一笔一划写了一遍。 哦,一遍还担心教不会,所以写完之后,还是捏着小孩儿软得稍微用力就会断掉的指头,慢慢地,很有耐心地写了第二遍,第三遍。 所罗门会写字。 他生来就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智慧,书都读了那么多,字怎么可能不会写。 只不过,跟念出他人之名就像是完美重复一样,所罗门的字迹跟书本上最为端正严肃的字体如出一辙。 没有孩童通有的歪歪扭扭,自然更没有任何能够从字迹上看出“性格”的痕迹。 可是——被男人强硬地带着重复写同一个名字之后,那能得以窥见本性的痕迹就悄然出现了。 本性张扬的人,写起字来,斜着划出的最后一笔便能拉出很长,愈来愈浅的末端像是从善如流地飘到了高处,透出全然不受束缚的潇洒。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