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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伸张正义 (第2/4页)
在纸上写道: 今日不小心将教师刘霞的自行车压坏,特赔偿凤凰牌八成自行车一辆,亲自送到学校。立字为证,不得反悔! 立字人:王海 证人: 写完,他摁上自己的一个手印,然后将字条递给王校长。王校长瞧了瞧,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又递给老张。待两人都把名字都签上后,王海背着自行车径直走了。 老张不放心,意味深长地看了王校长一眼,心一横,说道:“老兄,听说这小子不地道,咱们不如跟着他一起回去,小心他耍赖!” “好吧,反正我也没课。俩村离得近去一趟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寻思了一下,王校长说。 两人紧跟他后面,在他坐上驾驶座时,他们翻身坐进了三轮车的车厢里。 王海回头一瞧两个人已经坐在了三轮车厢。他愣了一下,笑着说:“你们去忙你们的,不用跟着我。” “我们也没事,跟着你遛一遭,开车吧!开稳点,可别把我们颠簸下去了。”老张开玩笑。 “好吧,那你们坐稳了。”他看他们不下去,只好开动三轮车回村了。其实他早就想好了,立字为据又怎么了?我就不认账,你们也没办法。这自行车本来就是旧的,早就该淘汰了,现在让我赔,这不是趁火打劫吗?我还要搭上八成新的凤凰车,我是不是傻!后悔自己没说赔钱,赔上五十元,那破自行车应该就行了,干嘛非要修车和配车呢!他向来不做赔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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