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古代收美男(後宮,種田,NP)_13.二皇子殿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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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二皇子殿下 (第2/4页)



    本官辦案,當然講求證據,人證物證具在,不容狡辯。

    大人,我們身為子禹的東家,自然是要過問,若是不能拿出令人心服的證據,我們不會善罷甘休。葉云鐵了心,今天一定要見到證據。

    見他們態度強硬,鶴林縣令也不好隱藏。

    好吧!別說本官不近人情。

    子禹身上的佩刀,是甯邵統一發給大家防身的,這把刀是殺人的兇器,是物證。

    當時在飯館的小二,一口咬定是子禹殺了劉公子,是人證。

    此乃人證物證俱全,也是手段很低俗的陷害。

    鄭大人,刀是子禹的,不代表子禹就是兇手,至於小二的供詞,請問子禹殺人的動機是什麼?

    要先有動機,才可能殺人。

    你們商家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你們和劉家在商場上競爭,也曾經起衝突,這心懷怨恨行兇,也不無可能啊!

    這就好笑了,商業競爭各憑本事,況且賺不賺錢是我們老闆的事情,關子禹一個夥計什麼事?他每個月,管好自己領錢的事就夠了,為何要為了老闆的錢而心懷怨恨?說句難聽的,就算虧了也是我們的事,與他何干?

    鶴林縣令冷笑:說不定是你們指使的呢!

    鄭大人,請問我們出多少錢,才能讓一個大好青年,為了我們斷送未來?更何況我們如果要行兇,也該是去外面僱用殺手,是有多傻,才能指使自己夥計,這啟不是擺明告訴別人,是我們幹的?

    更何況,就算是子禹想殺人,他也該是挑選一個不易被人發現的地方,怎麼會在飯館這種人聲鼎沸的地方行兇?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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