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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4/4页)
暂的昙花一现,但是他走不了多远,就像当年很多红极一时的选秀歌手,很快媒体和公众就会对他们审美疲劳了,然后他们的消失就和他们的走红来得一样的快。 当然,他也不想背叛李思,这个中学时代一路陪伴他长大的最好的朋友。明明心里讨厌同性恋讨厌的要命,却硬是接受了他和宋昱的恋情。甚至每一次吵架,他还愿意做和事佬,在中间和稀泥,想尽各种办法,让他们和好。 高三一年,收心学习,终于以年级第三的高分,考上了北京最有名的985院校之一。李思则上了名不见经传的二本,但好歹凑到了一起,乐队还是得以延续。孙远均除了偶尔消失一段时间去看宋昱之外,每天都在琢磨着写歌,谱曲,练乐器的事儿。到了大学,依然是雷打不变的学校风云人物,毫不夸张的说,喜欢他的女孩可以从学校的大门排到学校的宿舍楼。 和在中学一样,从没见他和哪个女孩去看过电影,去吃过饭。同寝室的男生,甚至发现他连黄片都不看。因为每次大家一起聚众狂欢的时候,他要么出门,要么把自己裹进被子,蒙头大睡。大家都觉得他怪的要命,不合群的要命。 有人听说他在三里屯酒吧唱歌的时候,被星探发现了,签了经纪公司。但是也就是传闻,没人听过他出过什么歌,也从没见过他上过电视。 甚至有些事,连宋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比如孙远均为什么一进公司就被雪藏那么久。 他怎么可以和他说呢?他能告诉他那个在酒吧里信誓旦旦保证要签他的乐队,要捧红他,说欣赏他才华的女人其实就是个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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