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逐鹿天下_第29章 提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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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 提刑 (第4/5页)

 吴栋林接受好友的邀请,亲自面见苏河,经过考察后正式上岗。

    他收集县衙里卷宗,走访受害人。

    尽快处理县衙的积案。

    有罪的判刑,无罪的释放。

    一眼就能看出是冤案,直接就把犯人释放回家。

    受害人家属没有逃离出城,犯罪链条完整,直接按照律法判刑。

    吴栋林现在采用的律法,主要是经过苏河删减的大明律,里面只有常见犯罪条款。

    这些案件吴栋林只用两天时间就全部处理完。

    剩下的都是疑难杂案,卷宗记载的模糊不清。

    任何人都无法审明白这些案件。

    这种案件他无法做主审理,只能去统领府找苏统领。

    吴栋林排队等候许久,终于见到苏河。

    他简要介绍自己遇到的问题。

    “苏统领,大部分积案我都处理完,剩下一部分找不到苦主,或是没有卷宗。

    这种案件我不知道怎么处理。”

    “正好我也要去大牢,我带你一起去。”

    苏河与吴栋林前往大牢。

    在马车上,苏河交代疑难案件的审理办法。

    “与士绅相关的案件,偏向犯人。

    只要犯人陈述无漏洞,证明自己没有罪,可以直接释放他。

    与百姓相关的案件,偏向百姓。

    轻罪可以轻判,重罪没有卷宗也要重判。”

    吴栋林听苏河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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