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打工那些年_第164章 百货大楼的偶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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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4章 百货大楼的偶遇 (第1/6页)

    其实,我和专案组都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阿云既然知道是刘姐点了“眼镜”的水,借警方的“刀”将其灭了,而下一个就是他自己!

    阿云不死,后患无穷!他知道的太多了!

    所以,曹姐也一定会要刘姐找到阿云!然后,找机会除了他!

    好在阿云命硬,康复中心成了他续命的“避风港”,不然,魂魄早就去与“眼镜”会师了!是否会像“眼镜”那样有一捧骨灰回到故土,还真难说!

    只是阿云还幻想着出来后要刘姐赔付青春!

    他那极其灵泛的脑袋也有严重短路的时候!

    根据“在公司里不谈与案情有关的任何事”的规定,我特地把专案组成员约了出来一起喝下午茶。

    专案组听完我的想法,觉得很有道理,便当即决定由陈警官负责与康复中心协调,对外封锁阿云在此戒毒的消息,除了专案组成员之外,禁止任何人探视!

    事情也是稀奇!

    通过淡水派出所以核实本地户籍为由,组织对街道、社区和所属村组进行拉网式摸底,把所有氏刘、且年龄在40~55岁、升高在155~165cm之间、喜欢配戴白金耳坠珍珠项链的家庭妇女进行重点排查时,居然没有对上刘姐的号!

    刘姐不是淡水本地人!只是淡水的租客!

    之前阿云介绍给我认识的时候,刘姐就没有说真话!

    和刘姐厮混了那么久,做了无数次噩梦,翻了无数次胃,阿云只认了“孔方兄”!所以,在康复中心懊悔也是何该!

    后来,张叔叔安排人员在市局户籍科登录身份证系统,调取全市刘氏且符合摸排年龄的妇女信息;在我的指认下,终于在2000多人中找到了刘姐的身份证信息:惠东黄埠镇人!

    和曹姐是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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