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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3 (第1/4页)
喜事”,不会真有人上去打架。不说刀剑无眼伤到人不好,就是揍掉别人几颗牙齿,那也是很不雅观的。 比试骑术的时候,卿昱派的是一位传令兵。 骑马什么的,没有比传令兵更熟了。他一次工作,能跑死好几匹马。 白萌称赞卿昱,脑瓜子比旁人灵活得多。一般秋猎,谁会让个传令小兵上场? 卿昱无奈道:“不是朕突发奇想,实在是该去的人全躺下了。就凭那些只在校场骑过马的武官,他们怎么跑赢天天骑马的异族?” 白萌点头同意:“这个人的确最合适不过。” 那传令小兵根本没想到自己会担此重任。他晕乎乎的就上了场,然后凭着本能反应,便赢了这次比赛。 属国的那群勇士们满脸不敢置信。他们从小在马背上长大,最熟悉马的脾气。现在随便抓了一个大承的小兵和他们比,怎么都能比赢? 这马还不是那小兵常骑的马吧?大承的好马不像他们那里自己去草原抓,这马可不便宜。一个衣着朴素面容沧桑的小兵,不可能买得起这种好马。 传令小兵摸摸脑袋。嗯……随便换一匹马都能跑得很快,这是职业素质啊。他传令的时候,一路上跑死好几匹马,都是直接换了驿站的马继续跑,难不成还有固定的马? 前些年大承四处边疆都在战乱,动不动就是八百里加急,他的骑术怎么也练出来了。 于是第一局,大承的传令小兵拔得了头筹。 传令小兵喜滋滋的捧着一大堆赏赐。虽然不一定能升官,但发财了也是很好的。 几日前他还得到老婆孩子的书信,说屋檐漏水,该翻修房子了。他还攒着饷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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