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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爸是无辜的! (第1/5页)
那个时候,对警械的管理还远没有现在这么严格,一般的联防队员,都会配发匕首、手铐和带强光手电的高压电击警棍。 刚开始,大家都觉得新鲜,成天把警械都挂在腰上显摆。 慢慢的新鲜感就过了,就觉得手铐和警棍还有点用处。 匕首吗?根本就是个摆设,真要遇着事了,面对嫌疑人,你敢拿着匕首刺他?吓唬他都没用!切瓜削平果还怕伤了自己! 所以,后来也就不会随身带着了,要么锁在办公室抽屉里,要么放家里。 魏武记得,因为怕女儿魏冉拿到,他的匕首一直放在家里大衣橱顶上。 一周后,从省厅传来消息: 现场提取的**与魏武的dna采样比对十分相似,相似度达到了99.9997%。 也就是说,每100万人中,最多只有3个人和现场留下的证物dna近似。 而且魏武的匕首、衣服上的黄泥都是铁证。 这让魏武百口莫辩。 关键还有村支书李国盛的证词,他说和魏武分手时是十一点五十,与案发时间正好吻合。 两人最后分手的地方,并没有发现魏武所说的一地烟头。 魏武不知道李支书为什么这么说,李国盛是他的堂叔,魏武刚开始进入联防队,也是李国盛找的关系,按理不会害他。 所以,魏武只能认为是李国盛喝多了,记错了时间。 至于烟头怎么没有了,魏武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于是,魏武请求公安机关再次询问李国盛,结果还是一样。 就这样,一审的时候,毫无悬念,魏武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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