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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 (第4/4页)
么其他地方的话还来得及。 车载音响好像放到了一首什么歌,于瘾骂了一声英文,就突然从兜里摸出了一对好携带的airds,一下探过身来就将这耳机的其中一只挂上了钟辞的右耳,又将另一只戴在了自己的左耳上,温热的呼吸柔柔地扫在钟辞颈侧。 对接成功的瞬间,另一首歌就从耳机里流出来,钟辞垂眼去看,对上了于瘾较真的眼神,他利落的眉微微皱起,搭上了钟辞的肩,又轻轻在他耳边开口说,“司机在放Biggie,歌和人一样烂,别听,听他的歌耳朵痛。” 似乎于瘾真的在很多方面都有些掩不住孩子气,他也能够因为把2pac奉为英雄就决定不理智地抵制对头Biggie的全部,甚至还会抱有“一定是他谋杀了tupac”的念头。 他可一点儿也不像个纽约人,钟辞都会觉得他如果不在SVA念书的话一定会搬到西海岸去。钟辞记得于瘾在一个采访里讲过不喜欢纽约,在这座城市里,当他作为一个人耗尽生命经历的起起落落,原来对于这座冷酷的城市却什么也算不上,一丝涟漪也没法荡得出来,这让他感到自己无比渺小。话罢他又自负地朝摄像机扬了扬眉,说他应该天生伟大。 过了很久钟辞才知道,原来在那晚于瘾无心慷慨赠给他的那首歌是2pac的Do For Love。所以无论他在哪里,不属于他的成都或是令他陌生的泉州,只要听见这一首歌他就总能想起今年七月十一的纽约,想起这一个不停失重的曼哈顿璀璨夜晚。 于瘾没有回答钟辞的问题,要去哪儿?谁知道他到底要去哪儿。他靠在车窗上,并不太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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