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吻玫瑰_分卷阅读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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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3 (第2/4页)

小费,一个陪席妹一餐一般是六十块,或者八十块,遇上出手大方的,一次也会给一百。

    金落霞年轻的时候很漂亮,即使如今被岁月浸染,脸上也依稀可见当年风情。

    那时方明曦读初中,她才三十出头,正是最有风韵的年纪。她总出门吃饭,方明曦问过,一次一次被她搪塞过去。

    夜路走多总会湿鞋。直至在路边碰上金落霞,方明曦亲眼看见散席后被酒酣食足的男人搂着的她。那一刻毫无防备,街边路灯天旋地转,晃得人头晕眼花。

    她们大吵一架,关系降到冰点,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过一句话。

    没多久,金落霞陪席,遇上了方明曦同级同学的父亲。

    那个男人离婚几年,有点闲钱,看上金落霞的脸,也不计较她的行当出身,接触几次后便对金落霞透露亲近意思,还托媒人到她们家。

    邻居家常年不来往的大妈为了给金落霞做媒,频频上门。

    因为媒人在客厅说的一句:

    “人家条件真的不错,你一个人讨生活多不容易自己清楚,该好好考虑,还带着一个女孩,何况还不是你的亲女儿,谁知道老了靠不靠得住。”

    方明曦逃课三天。

    没去学校,三天后才回家,被急得几宿没睡的金落霞一巴掌甩在脸上。一通吵架,方明曦又在外面躲了四五天,不曾回家也并未去学校上课,闹到差点停课的地步。

    她的叛逆期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来得又快又急。

    金落霞夹到她碗里的菜她统统挑出去丢到地上,金落霞给她准备好要穿的衣服她看也不看一眼,她不再同金落霞说话,要么不开口,一开口必是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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