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_第17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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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节 (第3/9页)

    “现在还不能放松。”张静却摇了摇头,“别忘了公诉方的意见是入室盗窃引发的激情杀人,在找到真凶前,陈明杰的嫌疑还不能排除。你们送我回厅里,我找网监那边看看能不能查出点什么来。”

    张静这一查就查了好几天,直到开庭前一天,她才给老罗打了个电话,告诉他第二天的庭审别忘了申请新证人出庭,但对于证人的身份,张静却并没有说明。

    庭审当天,履行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我把之前想到的那些疑点提了出来,并向陈明杰问道:“你当时为什么要往付大伟的银行卡里存钱?”

    “我就是想自己用那张卡。”陈明杰说。

    我点了点头说:“审判长,我想,这应该能够说明一件事,那就是陈明杰是个偷窃癖患者。对于偷窃癖患者,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他们偷来的东西或收藏或自己用或丢弃,有时候还会送还失主。其以偷窃的方式来满足一种自我缺失,这种人并不会去做额外的犯罪行为,尤其是杀人!”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听完了我的质疑,公诉人站起身说道,“辩护人提出的疑点的确是目前我们没有排除的。但是,我希望法庭注意的是,在这起案件中,这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被告人过失致人死亡的事实,现场证据、痕迹都已明确指明了这一点。因此,辩护人提出的疑问是否排除并不重要。至于辩护人说的,偷窃癖患者并不会杀人,这只不过是一般情况下,何况单凭被告人向被害人银行卡里存钱就断定被告人是偷窃癖患者,好像证据并不充分。”

    “的确,我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陈明杰是偷窃癖患者。但是,这一点并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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