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_第2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3节 (第3/8页)

想起什么新的线索,先不要告诉警方,一定要先通知我们。”

    回到律所,我和老罗、张静一起拨通了刘鹏提供的手机号,终于联系上了这个神秘的女人。

    但是女人的证词对洗刷刘鹏的罪名却没有任何的帮助。

    “是被人抓住了。”电话里,女人的声音异常疲惫,带着哭腔说道,“可我也是受害者啊!我根本不知道刘鹏那混蛋已经结婚了,他还口口声声说要娶我。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酒店的?”我有点尴尬,硬着头皮问。

    “他一回来就拉着我要跟我解释,我不听就走了。大概三点半左右吧。”女人说,“我是不是个坏女人?破坏了别人的家庭……”

    我沉默了一下,不等说话,张静就说道:“就像你说的,刘鹏骗了你,你也是受害者。”

    “谢谢。”女人说道,明显轻松了许多,“我不想再这样下去,所以当时就把他给我的电话卡扔了。”

    “现在呢?怎么办?”挂断了电话,我靠在椅子里,说,“还是没能排除刘鹏在那段时间可能作案。”

    “无罪推定。”老罗突然说道,“老简,警方现在是在做有罪推定吧?但是法律原则应该是‘无罪推定’,即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应该认定是无罪的。你看,空白时间刘鹏在做什么警察没查明,第一案发现场现在也没有,我觉得可以用这条原则来辩护。”

    “没用。”张静摇了摇头,“实话讲,除了这个时间段没查明白以外,所有证据都已经指向了刘鹏就是凶手。他如果否认自己在这段时间没有作案,就必须提供证据,这里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至于第一案发现场,相信我,说是在楼顶作案,或者是把被害人推入水箱后掐死的,完全说得过去。”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