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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6 (第3/4页)
,还不能有错别字,不然就要重写,这样就浪费了纸张和墨水。可就是这样一百八十文少说还能赚上四十文,这样一来是既博了名声,学生也是得了实惠,何乐而不为呢?不过,这对于书铺来说就少了一些收入了,书铺的书籍手抄也多,要是用的印刷估计要二百几十文一本,所以手抄本卖一本二百文,书铺也是黑的。 “我来给你们拿笔墨,你们来看看。”只见潘掌柜从柜台里拿出三块砚台和几支毛笔。顾诚玉在前世的时候也和老师练过毛笔字,虽然老师说他写的端正有余,灵气不足,没有风骨,也就是匠气太浓。可是因为喜欢,他也没放弃,练了两年,对毛笔和烟台都还算了解。 这毛笔有好几种,潘掌柜应该只拿了写大字的和写小楷的的毛笔,其他的,他现在还用不上,顾诚玉拿起其中一支仔细看了看,这应该是鼠须做的,另外其他的还有山兔毛的,并没有狼毫或羊毫之类的好品种,这只是一般的毛笔,价钱不贵,但也不算是最差的。 砚台也极其普通,就是瓷砚,不过是白润的细瓷。接着又拿起刚放上去的墨锭,这个墨锭是长方形的,上面也没有任何图案,泛着黑色的光,摸着的手感并不十分细腻,属于中等品质偏下一些。 这几样,他觉得已经够他现在练字所用了,其实他现在就是都用差等品也没什么,就是墨锭太差,那味道不太好闻。毛笔更不能买太差的,会影响他练字。好吧!他承认他龟毛了,不过他干嘛要节省呢?没银子那就去赚呗!靠省钱是发不了财的。 顾诚玉从中挑了一块上面画着翠竹的白瓷砚台,又拿了一块墨锭,加上两只一大一小的山兔毛的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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