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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3/4页)
么时候,不记得黎昕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甚至都不记得黎昕今天穿的什么衣服。 因为他不知道那是最后一次。 第四十一章 陈敢很会偷东西。小到吃的喝的用的,大到电瓶,自行车,轿车,他统共也只有三次失手:第二次让他进了少管所,第三次让他被黎昕从派出所里捞了出来。 第一次,让他认识了宏叔。 那时候陈敢才十几岁,又瘦又黑,还没开始窜个子,每天走街串巷地坑蒙拐骗,能偷一点是一点。 他那时候太小了,不懂地盘不懂道上规矩,建二实际上是附近的一大片街区,这里虽然没有太多的谋财害命或是刀光剑影,但倘若被地头蛇盯上,那也是够受的。 陈敢有一次不小心偷到了宏叔女朋友身上。 那时宏叔约摸三十来岁,陈敢灰头土脸地被抓到,像小鸡似的被扔在宏叔面前。 有人在宏叔耳边说,这是陈奕的儿子。陈奕常在宏叔手下人那儿做些坑人买卖,这片的人都视他为毒瘤,而陈敢这个刺儿头,显然也不是生脸。 “喊声大哥来听听。”宏叔看着他,目光戏谑。 陈敢甚至没有犹豫,直直喊道:“大哥。” 宏叔笑着摇摇头:“不真心。” “我没有真心。”十四岁的陈敢抬起头,倔强的眼睛在黑夜里发着光。 “有点意思。”宏叔挥挥手,让周围的人出去了。他自己从黑暗里转身出来,陈敢才见到宏叔一直没在阴影里的那半张脸。 那是一片极大的烧伤,坑坑洼洼像月球表面一般,像是糊了一团被剁碎的rou酱在脸上,看着十分渗人。 陈敢直视他,一丝动作也无,眼神毫不闪躲。 宏叔冷着脸看了他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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