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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4/4页)
富户偷偷跑出来玩的小公子,在仔细看看却发现不是,因为他虽然满脸的好奇,但是并没有那种不通于世的傻气,身上也没有那种富家子弟的骄奢之气。他人站在那里,说芝兰玉树倒是有些过了,但是那样的品貌倒也担得起一句仪表堂堂了。 就在人们都在好奇沈晨霭身份的时候,一直都在四处撒欢的俩狗崽又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摇着尾巴冲着沈晨霭不住的撒娇,还在观察沈晨霭的众人看到那两只狗羔,大部分的人就知道他的身份了,原来是罗定娶回家的那个契弟。 这也是罗定非要沈晨霭带上两只狗崽的原因,那两只小狗羔长像随了它们的母亲,只有耳朵和尾巴尖多了一点点的黄毛。虎子的长相在整个凤城都是独一份的,所以只要一看到它们,人们就能知道沈晨霭的身份了。 罗定这么安排绝对是用心了,凤城的治安虽说不错,但是因为往来的商队众多,难免的便会鱼龙混杂,在加上集市历来都是热闹的地方,那里小偷小摸的人不在少数。 沈晨霭这样白净瘦弱的面貌,正是这帮混子们最爱招惹的对象。罗定让沈晨霭带着这两只狗羔出来,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报家门,明晃晃的告诉众人这是谁家的人,让那些想打歪主意的人仔细的想一想,看看他们能不能受的起主人家的怒火。 这一招还真的很有用,要不是有那两只狗羔跟着,以沈晨霭这幅人傻钱多的造型,早就已经不知道被人给偷了多少遍了。 对这些一概不知的沈晨霭,仍然兴致勃勃的继续逛街,从街头走到街尾,就算是漫步行来也用了他两个多时辰,可见这条街道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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