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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周易》六十四文译解(二十一) (第1/3页)
第二十一篇《噬嗑》文今译与解说 (原文) “()噬嗑,亨,利用狱。 屦校灭趾,无咎。噬肤灭鼻,无咎。噬腊rou,遇毒,小吝,无咎。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噬干rou,得黄金,贞厉,无咎。何校灭耳,凶。” (译文) “二十一、明察秋毫,亨通,利于刑狱。 戴住刑具遮住了脚趾,还无大碍。看不到鼻子,是吃美味rou食给遮住了,没有过失。吃腊rou,遇到苦恶有害之物,小有问题,但无过失。吃带骨的干rou,发现了青铜箭头,利于认真的研究调查,结果问题明确。吃干rou发现了金属,是危险的兆头,但还不至于有害咎。待到肩负刑具枷械遮住了耳朵时,就凶险了。” (解说) 《周易》一书里的第六篇文章是《讼》,是讲诉讼,如同现在的民事诉讼,或叫打官司。而本篇内容是指“狱”,即刑狱。如同现在的刑事审判,或叫断案。本篇内容历来说法不一,现在的译本是各有译法,自然意思是相差很大。从客观来说,《周易》用字太简略,而且又多用比喻,这就给一些文章的理解带来歧义。但《周易》每篇都是讲述了一个完整的事物道理,更不是什么占卜辞。《周易》每篇文章都有中心,有宗旨。把握住这一点,对每一篇内容的理解是不成问题的。正如本篇作者在讲述的是断案上应明察秋毫,才有利于刑狱。 “噬”(shi)在《辞源》里解释是“咬”,“吞”,“涉及”等意,而在本篇里应当吃东西之意。“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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