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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周易》六十四文译解(十一) (第1/6页)
第十一篇《泰》文今译与解说 (原文) “()泰,小往大来,吉亨。 拔茅茹,以其汇,征吉。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译文) “十一、通泰,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这是吉祥,亨通的事情。 拔茅草,把相连在一起的根结一同拔掉,即除恶务尽,才是正确的。葫芦挖空,用来做渡河的工具,不至于沉没。不去结党营私,这样做是崇尚与中庸之道。没有只有平地,而不见陡坡的;也没有只出去,而不复返的。在艰难困苦中,坚守正道,无需忧虑,灾难自然克服。这正是有了爱,才会享有幸福。自由交往,即使未能与邻伍富裕,但相邻之间没有戒心,正是有了爱作为根本。商帝乙把女儿嫁给周文王,以此得福,这是很好的事情。但从此放松了警惕,城墙倒在护城壕里;也不再加强军备,这命令来自都城,其结果就出现了危险。” (解说) “泰”字对我们来说不难理解,现在还有着有关“泰”字的成语。如“三阳开泰”,“泰极否来”。这“泰极否来”应是通过《周易》里“泰”与“否”两名称形成的一个成语。“泰极否来”也成为后封建社会里认识事物循环转化的一个代名词。实际在《周易》里所讲的“泰”与“否”的关系,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在讲辩证关系的,还没有上升为循环论。《易传·序卦》里讲:“泰者,通也。”“泰”就是通泰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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