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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四十三) (第4/6页)
这是朱熹认为“八卦”与六十四卦,分阴,分阳是伏羲创立的,这是妄说。传说的伏羲时代文字还没有产生,那里有什么阴阳奇偶之概念,以及“八卦”以“六十四卦”学说呢?并且这套所谓的卦画符号起初的组合也不是朱熹所认为的“——”这种符号。这都是先秦及两汉的卦学之说,朱熹不过跟着又人云亦云、以讹传讹了一次。 朱熹对《乾》里的“元亨利贞”,又是这样的解释:“文王所系之辞,以断一卦之吉凶,所谓“彖”辞者也。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贞,正而固也。文王以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于筮得此卦,而六爻皆不变者,言其占当得大通,而必利在正固,然后可以保其终也。此圣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开物成务之精意。余卦放此。” 这朱熹分明是把《周易》当成占筮的占辞了,无疑是对“圣人”们及《周易》一书的沾污。 我们再看朱熹对“初九,潜龙勿用”的注解:“初九者,卦下阳爻之名。凡画卦者,自下而上,故以下爻为初。阳数,九为老,七为少,老变而少不变,故谓阳爻为九。‘潜龙勿用’,周公所系之辞,以数一爻之吉凶,所谓爻辞者也。” 先秦巫史确实把《周易》一书改造成"画繇"形式,后来又把《周易》改造成"卦爻"形式,其目的是用于占筮。而朱熹也不分清红的认为《周易》是筮卜占辞,并以算卦之术解释一凡。朱熹作《周易本义》,其“本义”不过是把《周易》定性为卜筮之性质,也就背离了《周易》的哲学实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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