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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四篇(一) (第3/4页)
0、《涣》:“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21、《小过》:“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周易》里的“王”、“天子”、“国君”、“君”应是同一概念,就是‘天下’的主子。而《周易》里出现的“公”、“侯”、“臣”应是同级别的身份,是辅助“王”的人。《周易》里的“君子”既有别于“王”,也略不同于“公”与“臣”。“君子”是先君之子弟,是拥有封国的主人。 《周易》里对“王”的表述,无疑体现“王”制社会的现实。《周易》里并没有提出新的制度设想,而是认同沿袭下来的王制制度。《周易》创新的是“君子”共治‘天下’的思想,而是“群龙无首,吉”的主导下,所建构出的“君子”实现‘天下’共治的这一政治理念。 通过《周易》中对“王”的表述来看,《周易》作者并不反对王制社会,而是对王制政体(即西周分封制)的认同。“君子”政治理念的建构,同理是“王制”下的“君子”安邦治国。把治国安邦的任务由“君子”来完成,而“王”是既定的‘天下’之主(西周的“王”又称“天子”)。这并不矛盾,正符合西周血缘分封的历史背景。“王”是诸侯之国的“共主”,而拱王的则是“有家有国”的诸侯们(即《周易》所言的“君子”)。所以治理‘天下’者不是“王”,而是有国有家者的“君子”们,这是《周易》里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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