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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二篇(十四) (第1/5页)
6、“同人于野”的政治原则 “同人”指众人。“野”:指野区。犹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城乡区划上的农村乡野,即与城市是相对的区域。 《孟子》“滕文公上”里说“夫腾,壤地偏小,将为君子焉 ,将为野人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清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自赋”。这是“国野”的区分。孟子向腾公建议征税比例,“国”与“野”是不同的。“国中”应是城市,“野”是指城市外的农业之地。孟子称的“野人”是指乡村种田的人。在《周易》里称’“小人”。但无论“国”与“野”都是诸侯国的地盘,是一国之领地。《周易》里的“同人于野”是讲的把众人力量聚集在国家的利益上之上,才是正确的方针原则。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同人于门,无咎”。 “同人于宗,吝”。 这是倡导聚集众人力量于“野”是通达顺利,能办成大事业,又能利于“君子”之政的正确措施。“同人于门”也没有害咎,而唯独“同人于宗,吝”。“吝”就是不好的结果和行为。西周初的体制是宗法血缘下的分封制。“宗”分大宗,小宗。诸侯国里也分大宗小宗。这里的“同人于宗”的“宗”是与“国”的整体利益相背的宗派势力。故“同人于野”或“于门”是关乎着一国的整体利益,所要反对“同人于宗”的这种危害国家的行为。无疑“同人于野”应是“君子”之治上应遵循的一项政治原则和策略。 7、“官有渝”的新老官员交替的工作原则 《周易》“随”篇论述了官员交替的组织原则,即不能“系小子,失大夫”,也不能“系丈夫,失小子”的这种偏于一方的用官之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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