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二十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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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二十二) (第3/7页)

见徐锡台摹本。卦下有“曰其”二字,另一行有“□□既鱼”四字。(张政烺文集论易丛稿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4页)

    而今在网上看到的释文则有“曰其亡咎既鱼”,“曰其无咎既鱼(吉)”,“曰其亡咎既(即)鱼”等。可从摹本来看,应是五个字,而不是六个字。

    我们认为这五字则是:曰其大既鱼。单凭这几个字很难明白是何意思,本身出土的甲骨文字,有很多还不能释读,即使所认为被释读的甲骨文字还在不断地被推翻。不过从这五字里有“鱼”来看,应与祭祀祝愿有关。上古对“鱼”具有很明显的生殖崇拜意义。从考古发现很早人们就将与鱼相似的图纹刻划在生活器皿,或祭祀工具上以寄托对生育繁盛的期望。《周易》“姤”文里有“包有鱼,无咎,不利宾……包无鱼,起凶”这些句子。通过本文来看,厨房里放鱼,显然是祈求怀孕生子有关。在《姤》文里“鱼”是祈福怀孕的象征。那么,这一“卜骨”上的文字无疑与祈福有关,而不是卜筮的记录。

    以上通过对“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中方鼎”;“安阳四盘磨村卜骨”;“河南安阳卜甲”(即“引用资料(一)”里的“卜甲”图片);“陕西岐山凤雏村出土的(H11·85)西周时期卜甲”这些出土的器物上既刻写有“六联体”符号,又同时刻写有文字内容的分析,均不能证明是“筮数”(即所谓的“数字卦”)与卜辞的说法;那些“六联体”符号与刻辞自然也不是卜筮的记录。既然这些“六联体”符号不是数字组合,也就不能称之为“筮数”,也就不能命名为“数字卦”,更不能称为“易卦符号”。总之,这些“六联体”的符号出现在商周时期的不同器物上还不是做为通神的卜筮(算卦)工具。并且商周时期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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