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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曼彻斯特12 (第3/5页)
多人所熟识,除了橄榄球和游泳,他们还分别是戏剧社与极限运动组的新成员。霍普金斯已经是杜邦的得力助手,几乎每个新生都认识他。而曼彻斯特的橄榄球队向来就是最为引人注意的队伍之一——在他们训练的时候,不少学生会带着书去赛场边鼓励打劲儿——他们很容易地就从新成员里找到了别西卜。比桑地。这个有着橄榄色皮肤的,深色头发和眼睛的男孩,力气大,跑得快,反应敏捷,性情又宽容沉稳——最后这点才是最重要的。 橄榄球队的新成员几乎都是因为有这个一技之长才会被曼彻斯特录取的,他们在中学的时候可以说是橄榄球队里的佼佼者,其中不乏四分卫和全跑锋,个个都是尖子,其中几个无论胸部还是头顶都要比别西卜宽和高上几英寸——就算是在成年人中,他们也是令人望而生畏的大熊,想当然耳,他们不是那种能和会把大多心思花费在学习上的人——就像我们之前所描述过的,普通人的脑子和身体都是有限的,身体疲惫,脑子也会变得迟钝,何况一个在橄榄球场每天训练四小时以上或更多的人,你让他从哪里抽出时间来看书呢?而且他们的学校也不太会注重他们的学业——曼彻斯特录取他们也不是为了他们之中可能会走出一个生物学家或是历史学家。 他们的成绩只能说差强人意,其中又不乏妄尊自大的蠢货,神经更是和拔了保险栓的雷管那样难以控制,曼彻斯特的教练倒是习以为常,每个新队员都是这样,沉重的训练与不断的打击(源自于老队员和教练)会让他们变得光滑起来的——但也因为如此,在一群阴沉暴躁的新人中,一直保持着平稳状态(无论是体能还是情绪)的别西卜。比桑地更容易被发现和宠爱也是件很正常的事儿。 有人来挑衅过,别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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