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中卷 《周易》六十四文译解(六十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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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卷 《周易》六十四文译解(六十一) (第1/4页)

    第六十一篇《中孚》文今译与解说

    (原文)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虞,吉,有它不燕。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月几望,马匹亡,无咎。有孚挛如,无咎。翰音登于天,真凶。”

    (译文)

    “六十一、中正爱民,即使用小猪和鱼献祭,一样的吉祥,更是利于天下苍生,利于未来。

    事先有谋划,有准备,吉祥。相反,若发生了意外,就没有了安逸。仙鹤鸟在树荫下鸣叫,而它的小鹤鸟在一旁应答,‘我有好酒,愿与你一同分享’。战胜敌人,有人击鼓欢庆,有人停下休息,有人为胜利高兴得热泪盈眶,有的人欢呼高歌。月亮圆后就走向亏蚀,马匹走失,也没有什么怨咎。正是有了爱,才能连结人心,没有害咎。山鸡高飞且鸣叫,后果就有了凶险。”

    【解说】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中”:不高不下,适合之。“孚”:爱民如子之意。“中孚”:中正爱民。“豚”:小猪。“豚鱼”:小猪和鱼献祭。

    本句内容就是本篇的题目,即立论内容。本句的意思是“中正爱民,即使用小猪和鱼献祭,一样的吉祥,更是利于天下苍生,利于未来。”这是以“中孚”为命题,倡导的是“中孚”原则,即爱民原则,也就是《周易》里构建的民本思想。让君子爱护其统治下的百姓,即使薄祭,一样的吉祥,这正是理性的人文思想。

    “虞,吉,有它不燕。”

    “虞”:意料,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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